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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潭部署煙花爆竹專項整治 舉辦大型焰火燃放活動需許可
12月23日,我省召開煙花爆竹打非清剿專項行動緊急視頻會議,湘潭市副市長戴德清在湘潭分會場參加會議。
會上深刻反思了醴陵“9·22”重大爆炸事故暴露出的問題,以及本地安全監(jiān)管的薄弱環(huán)節(jié),聽取了湖南省安監(jiān)局有關情況匯報,并就全省下階段煙花爆竹非法生產、經(jīng)營、儲存、運輸大清剿專項行動進行了安排部署。
為強化煙花爆竹安全監(jiān)管,湘潭下發(fā)了《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》!掇k法》要求,經(jīng)營、運輸煙花爆竹和舉辦焰火晚會,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,要實行許可證制度。成立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領導小組,市安監(jiān)局、市公安局和市工商局等單位負責人參加,開展聯(lián)合執(zhí)法,具體負責全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。對煙花爆竹零售經(jīng)營者,要求切實做到“一證一店(點)”,零售場所的面積不得小于10平方米,其周邊50米范圍內不能有其他煙花爆竹零售點,并與人員密集場所和易燃易爆物品生產、儲存設施等重點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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